根据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4年度“长白山学者”遴选及有关工作的通知》(吉教科字﹝2014﹞18号)及《关于公布2014年度“长白山学者”岗位设置总体方案的通知》(吉教科字﹝2015﹞3号)相关精神,决定设置材料科学与工程学科“长白山学者”特聘教授岗位,并开展招聘及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设岗学科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科是437ccm必赢国际“985”工程和“211”工程重点建设学科之一,同时也是省级优势特色重点学科。本学科拥有材料加工工程国家重点学科、材料科学国家重点(培育)学科和材料物理与化学三个二级学科。本次材料科学与工程学科设“长白山学者”特聘教授岗4个(校外2个)。
二、申报条件
1.申报基本条件
申报“长白山学者”特聘、讲座教授的人选应满足下列条件:
(1) 学风严谨,科学道德规范,具有团结协作精神和较强的业务组织领导能力。
(2) 具有战略性思维、国际视野和创新能力,在科学研究方面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重要成就。近5年取得的成果原则上应满足下列中的两项条件:1)主持过国家级科研项目,并取得重要学术成果;2)发表被SCI等收录(本人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的高水平系列论文;3)作为主持人获得省部级二等奖以上科研成果奖励;4)专利转让或政策咨询报告应用成果显著,取得重大经济社会效益。
(3) 具有博士学位,教授或其他相应职称,在教学科研和生产一线工作。特别优秀的应聘者可以适当放宽。申报当年,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5周岁(1959年12月31日之后出生)。
(4) 聘期内全职在受聘高校工作。研究方向为材料科学与工程学科发展迫切需求方向的高层次人才;近期已具有冲击国家“国家杰青”等的学术水平和能力的人才优先考虑。
(5) 由于“长白山学者计划”是省级人才支持计划,目的是培育一批具有国家级称号的人才。按照省教育厅文件要求,两院院士、人选(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中科院“百人计划”入选者、“国家高层次特支计划”入选者等具有国家级人才称号及以往获得过此类称号的人员均不在申报之列。“长白山学者”特聘教授重点在引进外部人才。
2.岗位任务要求
(1) 把握材料科学与工程学科发展方向,提出具有战略性、前瞻性、创造性的发展思路,具有带领本学科赶超国内外先进水平的学术能力。
(2) 促进学科调整优化与交叉融合,根据材料加工工程学科特点和发展需要,组建创新团队。讲授本科生核心课程,指导青年教师和研究生提高教学和科研水平。
(3) 面向国家及区域发展重大战略需求和科学技术前沿,积极承担国家及我省重大科研项目,在本学科领域开展原创性研究和关键共性技术应用研究,取得重大标志性成果,并积极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
(4) 在岗位聘任期间,以负责人身份承担80万及以上科研项目1项,累计可支配经费不少于100万元,发表5篇被SCI检索的学术论文,并具备下列成果之一:(1)获部省级以上科技奖不少于1项,或相当数量的其他成果;(2)获国家发明专利不少于4项,或相当数量的其他成果;(3)主持制定标准不少于2项,或相当数量的其他成果;(4)再发表不少于5篇被SCI检索的学术论文或相当数量被EI检索的学术论文。
说明:
(1)发明专利为第一发明人,国际发明专利1项相当于国家发明专利2项,国家发明专利1项相当于被SCI检索的学术论文1篇;国际标准1项相当于国家标准2项,国家标准1项相当于被SCI检索的学术论文2篇。
(2)科技奖励:国家级奖的前3名、部省级一等奖的前2名、部省级二等奖的第1名,相当于被SCI检索的学术论文3篇;国家级奖的第4-6名、部省级一等奖的第3-5名、部省级二等奖的第2名,相当于被SCI检索的学术论文2篇。
(3)学术论文为第一责任作者,被EI检索的学术论文2篇相当于被SCI检索的学术论文1篇,影响因子为零的论文应剔除。
(4)对于重大原创性成果、重大技术突破、科技成果转化取得显著成效,为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经学术委员会认定,可不受上述条件约束。
三、考核管理
1.拟聘人员一经聘用,签订聘任合同后,按照“长白山学者实施办法”进行聘期内考核管理。
2.特聘教授聘期内应全职在我校工作,聘期均为3 年。
3.学校将对于拟聘人员在聘期完成之后,予以考核。对于考核优秀的聘用人员,学校优先支持申报更高的学术称号,并按照学校相关高层次人才支持体系给予相应待遇。
三、政策待遇
1.长白山特聘教授、讲座教授的待遇详见“长白山学者实施办法”,其中校外拟聘人员的科研支持经费由学校予以配套,校内拟聘人员的科研支持经费的配套部分,由设岗学科所在单位负责配套。
2. 拟聘人员的待遇标准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不重复享受。
四、招聘程序
1.个人申报。应聘者通过自荐、专家推荐、驻外使领馆推荐等渠道,以网上报名的方式填报、提交个人信息等材料,与学院进行联系。
2. 应聘者材料审核。学院将对应聘者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填写材料审核意见,并由学院负责人和学术委员会主任签字。
3.单位推荐。学院依据申报条件,由学院学术委员会、党政联席会对申报候选人进行初步遴选后,有序向学校推荐。材料科学与工程学科将上报4名推荐人选,其中,校内教师不能超过推荐人选总数的50%。
5. 候选人初步遴选。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根据本学科设岗方案规定的申报条件,按照推荐限额由学院学术委员会、党政联席会对申报候选人进行初选后,有序向学校推荐。
五、报送材料。
请拟应聘者于4月15日前,将如下材料提交至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4月20日前上报至学校发展规划处)。
1.“长白山学者候选人推荐汇总表”(附件3,内有表1和表2,均需填写)一式1份,同时报excel格式电子版。
2.“长白山学者特聘教授推荐表”(附件4)一式3份(不另加封皮,双面打印并胶装),同时报WORD和PDF格式电子版;
3.推荐人选佐证材料1份(装订成一册,胶装),佐证材料包括:
(1)佐证材料目录(须标注页码);
(2)学历、学位证、身份证或国外居住证、专业技术职务证明复印件;
(3)推荐表中列举的所有科研项目、获奖及授权专利情况的证明复印件;
(4)推荐表中列举的所有论文的全文及其刊载杂志封面、目录的复印件,以及推荐表中列举的其他代表性著作封面、目录、版权页和论文首页复印件;
(5)推荐表中列举的SCI、EI、SSCI、CSSCI等收录以及论文他引情况的证明(原件,须经有关检索机构盖章);
(6)推荐人选在国外任职或在国内担任重要职务的任职证明;
(7)在国际学术会议上担任职务的证明以及所作大会报告、特邀报告的邀请信或通知复印件。
六、相关要求
1.“长白山学者计划”是我省实施高等教育强省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我校落实“人才强校”战略的重要抓手。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将高度重视,从一级学科实力提升的大局出发,结合学科建设实际情况,将“长白山学者”的招聘工作作为提升学科综合实力的重要举措,强化优秀人才队伍建设对学科建设的引领和支撑作用。
2.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在“长白山学者”的招聘和遴选上将实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下大力气从省外,特别是海外招聘“长白山学者”。将公开招聘信息,确保信息发布时间在两周以上。
3.严格审核、遴选和推荐程序。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将严格按照“长白山学者实施办法”规定的聘任程序、基本条件等要求,组织候选人的遴选和推荐。重点考查应聘者的主要学术成就、科研与创新能力、发展潜力,以及学术道德、团队合作、组织协调和科学精神等。
4.由于此次遴选的为2014年度“长白山学者”,因此推荐人选的基本条件、成果等的截止时间按2015年1月1日之前进行认定。
5.学校将组织专家对各学科申报的候选人进行评审,评审中优先校外人选和中青年人选,综合考虑重点建设学科布局,评审后按省里相关要求上报相关材料。
6.相关附件请查询2015年3月10日校内通知,发展规划处的《关于开展2014年度“长白山学者”招聘及遴选工作的通知》。
联系人:南岭校区机械材料馆403室 杨贺亭
电 话:85094376/13504422385
邮 箱:yht@jlu.edu.cn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15年3月11日